“正月采茶是新年,姐妹双双进茶园;茶园采茶十二亩,采得茶叶去换钱。二月采茶茶发芽,一芽二叶摘细茶;姐摘多来妹摘少,茶叶装满送回家……”这就是石阡茶灯《十二月采茶》中的唱词。
石阡茶灯被视为贵州东路花灯的重要支系,在石阡繁衍生息流传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,主要活跃在春节元宵期间。以“采茶”、“制茶”为主题,兼以反映旧社会各阶层人民渴望自由、追求社会快速发展的开放心理,综合佛道民间信仰,以及由此所衍生的仪式、工艺、表演技巧、念诵、唱腔等行为方式,具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和独特的人类学价值。
据传说和有关资料记载,石阡茶灯文化源于唐朝,唱词记载:“灯从唐朝起,灯从唐朝兴,皇母娘娘眼睛痛,许愿99盏大红灯,33盏留上天,33盏去海边,33盏无去处,留在人间贺新春”。在《石阡通志》中,,人们找到了使人信服的说法:唐宋时期,茶叶是石阡人的主要经济来源,苔茶甚至成为皇室贡茶。到明朝,种茶、制茶、饮茶在全县境内已普及形成规模。石阡苔茶被朝廷所用以后,制茶人为推广更多的贡茶,欲求在全县发展茶叶生产并为之庆贺。民间一位杨姓艺人把采茶、制茶与花灯文化和社会现状紧密结合,演绎出一种汉族民间灯艺戏曲表演形式,由此“石阡茶灯”便应运而生。
石阡茶灯与石阡茶文化的悠久历史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。过去的石阡是靠“茶叶、桐子、乌桕”等土特产为主要经济支柱。其中“茶”最为突出,石阡茶灯正是根植于这样一个文化生态环境之中。
古代“茶灯”的分布区域无史志可考,据口传资料,清代以前,“茶灯”主要流传于石阡县境内各村寨,清代乾隆至光绪年间是其发展的鼎盛时期。每年元宵期间,茶灯活动在全县各乡镇仡佬、侗、苗、土家等各兄弟民族村寨,长达数十日。境内享有盛名的“茶灯”村有中坝镇的河东,汤山镇的万金庄、老校场、龙地坝、湾塘、上下龙关、鸡冠石、高楼、桂榜山、平磨寨、平兴寨、杜家寨、摩罗、罗家寨等。《石阡府志》中记载了乾隆时期石阡春节元宵灯会盛况:“上元灯火,张灯立火树,扮龙虾狮各故事以行乐。”
在石阡茶灯当中,艺人们按一年中的12月份将其分为12出剧目,每个剧目通过不同时节的采茶景象,展现采茶人的喜怒哀乐,人生百态。石阡茶灯所表达的内容,虽然是普通采茶场景的众生相,但却是几百年来当地茶文化与花灯文化相互交融的生动展现。
据年逾花甲的石阡茶灯艺人黄仁会介绍,茶灯中的角色分为“十二采茶娘子”和“十二杂角”两大类。其中“十二杂角”中除“茶婆”外,其余“杂角”为青壮年男人装扮,并着适合身份的装束,有丑角、正角之分,各自作不同形式的表演。尽管有12出剧目,但茶灯的内容和唱词讲述的都是茶姑娘采茶后,杂角打起姑娘们的主意,茶妈妈挺身护女的故事。
茶灯的灯极为隆盛。主灯古名“彩坛”,今称“彩门”,俗称“牌坊”。“牌坊”高约3米、宽约2米、厚约20厘米,竹木为架,篾编纸糊。“牌坊”放置在演出场所中心,起特殊的布景作用。另有“十二茶女”的提灯,灯型各异,形如花篮、菜篮、金瓜、白果、五星等。有“十二杂角”的道具灯,灯型有“二胡”“春牛”“葫芦”等;还有场外的高挑灯、元宝灯、宫灯、鱼灯等。
茶灯演出时,茶姑娘们手提茶篮上场,身上一条绳索编制的花辫象征着她们的身份。剧目中,时而有赌徒向茶姑娘大献殷勤,时而有杂货店老板向她们兜售物品,时而有算命先生替姑娘们占卦问姻缘。每当出现这些场景,茶妈妈总是上前怒骂杂角“不正经、黄鼠狼想吃天鹅肉”,通俗的语言惹来周围观众哈哈大笑。
在黄仁会的记忆中,以前茶灯中的扮演者均为年轻男子,不许女性扮演,也不许女性观看。每逢过年,当地的大户人家请来茶灯艺人表演,周边的邻居会簇拥至大院里观看。那时,年幼的黄仁会被锁在家里,只能透过门缝偷偷观看茶灯。尽管看戏艰辛,却丝毫没有减弱黄仁会的兴致,她总是为茶灯的角色所着迷,喜爱于男扮女装的“茶姑娘”,捧腹于“茶妈妈”和杂角之间的斗争。不知不觉间,12出戏的内容已全部记在心中。
“茶灯”与其它民间剧种一样,演出时有自己特定的习俗。一般是每年农历正月初八出灯(据说此日是玉皇生日),到十五或十六日收灯。
在出灯前,请“先生”(熟悉或学过“开光”的人)来“开光”。“开光”时,在灯堂家堂屋内梵香烧纸,有一定的仪式。在茶灯彩坊三个门额上的大小额处,用香各烧三个孔,谓之通气(即成了“神”),烧孔时,“先生”念咒语,表示对灯神的祈祷和“扫除一切秽气”等等。“开光”仪式完毕,锣鼓、鞭炮齐鸣,受承头人和负责总导演的安排,各执其事,正式出灯。